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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ICC認證雇傭條款與條件的最低要求以及評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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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ICC認證要求在雇傭之前,根據(jù)法律要求,通過雇傭函/ 協(xié)議/ 合同以書面形式并使用工人所操的語言,向工人提供(如果是流動工人,則在他們離開他們的原籍國/ 地區(qū)之前)主要的雇傭條款與條件,并進行口頭解釋,使其理解合同的內(nèi)容。
最低要求:
文件審查
在雇傭工人之前,根據(jù)法律要求、使用工人所操的當?shù)卣Z言,口頭或通過雇傭函/協(xié)議/合同等書面形式通知工人(如果是流動工人,則在他們離開他們的原籍國/地區(qū)之前)主要的雇傭條款與條件。
o 上述信息至少應包含如下要件:
工作性質(zhì)
工作時數(shù)、工資
休假權(quán)
福利(住房、交通、工作服等)
將向工人收取什么費用及收取多少金額
提供的其他福利(養(yǎng)老金、保險等)
工資的扣減
o 工人的雇傭條件符合相關(guān)的 ILO 公約和法律。
o 如果使用勞工代理/承包商或分包商/代理商,則需要訂立協(xié)議,詳細約定這些組織在它們的業(yè)務經(jīng)營中需要遵守適用于工人的那些要求。
o 對于離家后和開始工作之前的流動勞工,不允許改換合同條件。
o 若要對合同進行任何更改,則應聲明,并與工人進行合理溝通,且須遵守所有合法規(guī)定。
o 定義的工人小組(學生/實習工/派遣工人等) 符合法律及/或客戶的要求。
評級
優(yōu)先:
o 改換了合同條件,條件大大變差(例如,降低工資,生產(chǎn)工廠不同,未披露住房、食品等的費用)
o 未在雇傭之前(如果是流動工人則在離家之前)溝通合同或條件合同使用了限制工人自愿終止其雇傭的文句
重大:
o 沒有簽署合同,或合同未以母語擬定,或在出發(fā)前不提供合同(適用移民工人),但在開始工作之前已就合同條件(在移民工人離家之前)作過溝通
o 溝通過的合同或合同條件不完整(缺少一個或多個要素)
o 受審計公司和勞工代理/承包商之間未簽署合同
o 定義的工人小組組合超出法律/客戶的限制,且超幅> 5%
輕微:
o 已提供合同,并且與勞工代理/承包商簽署了合同,但合同不完整(例如,條款或條件缺失)
o 定義的工人小組組合超出法律/客戶的限制,且超幅> 1% 但 <5%。
不適用:合同不符合法律要求
注:優(yōu)先評級還需要達到規(guī)定的優(yōu)先評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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